水资源税(水资源税会增加个人负担吗)

1. 水资源税,水资源税会增加个人负担吗?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该法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确认,水资源税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事实上,水资源税早就在在我国部分地区实施,并没有增加试点地区的个人负担。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先从2016年在河北省实施。

2017年12月份,试点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等9个省市。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

“ 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也就是说,特种行业取用水和超计划用水的税率比较高。而正常生活用水,税率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不会增加用水成本。

水资源税的目的是倒逼高耗水的企业节水,针对的是高耗水企业,而不是居民。

最后说一句,节约用水,利国利民。

水资源税(水资源税会增加个人负担吗)

2. 水资源税税源采集信息重复采集怎么办?

水资源税税源采集信息重复采集解决方法如下:

一、更正已采集税源

①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问“查询税源信息”按钮壹,可查询出在税款所属期内问已采集的印花税税源信息;

②可通过“查看”、“问修改”按钮对已采壹集的税源信息进行问查看和修改。

二、作废已采集税源

点击作废税源信息按钮,问勾选已采集条目,点击壹作废已采集信息问,可作废采集信息。

3. 居民用水收取污水处理费合理吗?

不合理

不合理。 首先要弄清两个概念,即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 目前国家只对单位和工厂征收排污费,不对居民征收,而对居民用水征收污水处理费。这是有根据的,但是因为各地水价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我们这里每吨水

4. 水资源为何要实行费改税?

据报道,自12月1日起,我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扩围至“1+9”省份,即在河北首个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

报道称,相关人士表示水资源费改税主要还是为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考虑,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是我国基本国情水情。目前中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南方水资源相对丰沛,北方水资源紧缺,尤其华北地区供需矛盾较大,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占全国1/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和制约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改革可以早日实施!

5. 水资源税税率?

(1)原油8.00~30.00元/吨

(2)天然气2.00~15.00元/吨

(3)煤炭0.30~5.00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0~20.00元/吨

(5)黑色金属矿原矿2.00~30.0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0~30.00元/吨

(7)盐:固体盐10.00~60.00元/吨

液体盐2.00~10.00元/吨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6. 水资源税A表的应纳税额计算结果会出现比实际计算值大三倍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水资源税按季度征收,估计你没有取得取水许可证,无法进行正确的税源维护,你第四季度缴纳,默认前三个季度没有缴纳,因此,大于实际三倍。

7. 免缴水资源费条件?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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