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业税条例,公司的营业税是否可以抵消?
公司的营业税都无法抵消的,开了多少发票,就要按照几个点的税率来交。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 营改增对我们的生活和企业有什么影响?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可能很多非专业人士都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营改增就降低了重复征税了?也有很多人反映,营改增后我的税负明明是变高了,哪里有降低?
1.今天我想用一个简单的、通俗点、有点粗糙的案例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能够直观的了解营业税以及增值税大致的区别,以及了解我们国家为什么进行“营改增”,当然例子比较简单,只为了说明问题,有不合适的地方,就将就看一下吧,只要大家能够知道其中的核心原理就成:
2.eg:小明去餐馆A用餐,一共消费了2000元,其中点了“十三香小龙虾”,可A餐馆的龙虾师傅今天刚好不在,所以最后A餐馆就去隔壁的B餐馆,花了500块钱买了“小龙虾”然后上菜了。
3.针对上述这个生活小案例:A餐馆收取了小明2000元,然后将其中的500元给了B餐馆。营改增之前:A/B均缴纳营业税,针对这一项业务:
4.重复征收:A是按照2000缴纳营业税为2000*5%=100;B按照500缴纳营业税500*5%=25,这里就存在了所谓的重复征收:就是B餐馆500元的营业额所缴纳的营业税25元,在A餐馆2000元的营业额里又交了一次营业税,这样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的就越厉害。这个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营业税是全额征收即针对营业收入总额征税(除了某一些行业是差额征收)。
5.链条完整:增值税是针对增值额来征收,营改增后,紧接着上述案例,如果上述餐馆A和B都是一般纳税人,税率6%,那么同样一笔业务,对于A来讲,按照2000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00/(1+6%)*6%=113.21,同时可以抵扣进项500/(1+6%)*6%=28.3,则A一共交增值税为113.21-28.3=84.91,相比营业税是降低的.而针对B来讲,这个业务中其销项税额就是A的进项税额,B可以将其销项-进项以后计算自己的应该增值税额。这样增值税的链条就串起来了。
6.原理基本是这样,后续概念之类的这些就比较方便理解了。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一项业务交了营业税,就不会缴纳增值税,两者是平行的,所以营改增之前,由于即存在营业税也存在增值税,导致增值税纳税人的抵扣链条常常断掉,无形中增加了税负。而营改增也只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改为征收增值税,并不是加征增值税。一方面可以避免了重复征税,另一方面也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充分的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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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如何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目前营业税已经取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 营业税的起计时间应如何界定?
营业税中纳税期限为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最常见的为一个月。以一个月为例。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某企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一般设定为自然月,也就是从每月1号开始,到月末结束为一个纳税期限。次月1~15日为申报期,税款限缴截止日期为15号。假如该企业7月只发生了一笔业务。无论该笔业务发生在7月1日还是7月31日,纳税人都应在8月1日至8月15日申报缴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5. 从事台球保龄球业务取得收入?
1、保龄球和台球的营业税税率是5%-20%,具体各省市自定,基本上为5%。 2、相关规定: (1)财税[2001]73号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等娱乐行为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 纳税人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业务,应分别核算营业收入,根据各自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按照最高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财税[2001]145号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娱乐业”税目的范围,应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不得擅自扩大。 (2)财税[2004]97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通知如下: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服务业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目前该文失效)(3)有关省市规定:浙江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保龄球、台球场的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由10%下调至5%.北京市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6. 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个体开金店需要交税吗?
营业税和增值税在达到每月30000元以上的营业额后就要交税,而财产行为税是无论营业额多少都需要交纳税收的,其中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扩展资料: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